近年來隨著學校教職員工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學校教職員工的私車數量大幅增加,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停放無序,產生了影響學生安全的隱患問題,為保持學校“安全文明校園”榮譽稱號,確保校園內學生的安全,確保校園文明、整潔,特制定校園內教職員工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如下:
一、 校園內機動車輛限制規定
1、除上級機關來校視察、檢查的車輛和學校公務用車外,員工的機動車輛禁止從學校呼青路正門進入。
2、南北主干道禁止停放機動車輛。上午7:30—8:30禁止機動車輛行駛。
3、學校操場、運動跑道禁止機動車輛行駛和停放。
4、外來機動車輛一般不得駛入學校。
二、校園內機動車輛停放
1、學校調整、確定校園內教職員工機動車輛停放位置,教職員工機動車輛集中停放在實訓中心南側、西側(18個)和圖書館東側(5個),共有機動車停車位23個。(見附圖)
2、校內的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憑停車證分別從呼蘭路邊門、呼青路東門駛入學校,停放在黃線劃定的停車位內。
3、停放在校內的機動車輛,按由內到外的要求,有序停放。
三、校園內機動車輛停放管理
1、現有學校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需停放學校的,車主應提交申請,經學校審核后發放停車證。
2、學校教職員工新購機動車輛需停放學校,車主須提出停放車輛的書面申請,未經批準不得停放。
3、學校修訂安保人員的管理職責,加強機動車輛進出的管理,工作日每天上午7:30—8:30、
下午4:00—5:00開放呼蘭路邊門、呼青路東門,供學校員工機動車輛進出。
4、停放在學校的教職員工機動車輛在8:30分以后需要外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從呼蘭路正門出校。
四、加強校園內機動車輛的長效管理
1、根據學校教職員工新購機動車輛的不斷增加,在現有停車位不能滿足的情況,學校從維護校園安全的大局、維護員工的利益出發,將及時調整出臺新的校園內教職員工機動車輛停放的辦法和規定,倡導乘坐公共車輛上下班,限制校園內教職員工機動車輛停放的數量或限制教職員工機動車輛校園內停放的天數等制度。
2、學校公車駕駛員和各私車車主,要自覺遵守校園內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對違反校園內機動車輛管理制度的給予批評教育,堅決糾正,記錄在案。對屢教不改的給予取消機動車輛校園內停放的資格。
五、本制度經學校校務會批準自2013年5月1日起執行。
上海新聞出版職業技術學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